犯罪类型
孙金山

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保释、出庭辩护,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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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类型
刑事拘留贩毒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贩毒的处理是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和会见嫌疑人。贩毒死刑的量刑标准是贩卖卖鸦片一千克以上好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等,会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刑事拘留贩毒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贩毒的处理如下:  贩毒刑事拘留的处理为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二、贩毒死刑的量刑标准  贩毒死刑的量刑标准:行为人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中最高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及到毒品犯罪的刑罚最高可达死刑,没收财产。因此,大家都应当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三、毒品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毒品犯罪的类型有:  1.经营型,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2.消费型,如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3.持有型,主要指非法持有毒品罪;  4.破坏禁毒活动型,如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洗钱罪。

网络传播谣言犯什么罪

  网上传播谣言,是现在社会最常见的谣言传播方式了。因为网络发布相关谣言,相对来说传播更为容易,并且准入门槛非常低。那么如果是在网上传播谣言的话。那么网络传播谣言犯什么罪?  一、网络传播谣言犯什么罪  针对网络谣言可以直接适用,直接可适用的罪名主要有: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以及战时造谣惑众罪。上述罪名一般均能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谣言进行适用。在专有罪名体系之中,可以直接适用具体罪名对编造网络谣言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二、网络谣言的范围  根据制造的谣言内容的不同,网络谣言主要有以下六类  1、网络政治谣言  主要指向党和政府,主要涉及政治内幕、政治事件、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等内容,让公众对国家秩序、政治稳定、政府工作产生怀疑和猜测,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就属于这一类。  2、网络灾害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引发“抢盐风波”的核辐射谣言、引发群众逃亡并导致4人遇难的响水县“爆炸谣言”等都属于这类谣言。  3、网络恐怖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针刺’闹到重庆”等属于这类谣言。  4、网络犯罪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如“黔西部分乡镇儿童被抢劫盗肾”等属于这类谣言。  5、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比如“皮革奶事件”,让奶企等蒙受巨大损失。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针对某些个人特别是名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比如赵*山“被限制出境”以及众多名人“被死亡”等都属于这类谣言。  三、散布谣言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网上散布谣言可追究寻衅滋事罪  2、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综上可知,网络传播谣言涉及到的罪名还是很多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所适配的罪名。

职务侵占如何判定

  职务侵占的判定标准是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    一、职务侵占如何判定  职务侵占的判定: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是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应认定为贪污罪;二是行为内容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提醒您,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主体完全相同,犯罪对象都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但二者是性质不同,有明显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行为方式只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后者的行为方式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手段可以是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前者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时,法律并未要求数额较大,后者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数额较大;前者挪用资金进行一般活动时,法律要求“超过三个月未还”,后者对侵占的时间并不要求。  2.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出自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后者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故意;前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打算用后归还;后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司、企业财物的所有权,而不予归还。

经济纠纷如何报案

  经济纠纷的报案方法是使用书面的形式或者口头的形式直接到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即可。民事经济纠纷起诉期限为三年,一般不能超过二十年。    一、经济纠纷如何报案  经济纠纷如下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直接向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须带上身份证明材料,报案材料以及基本证据材料等,可以亲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拨打110报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严格按照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上级公安机关若认为有必要,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  二、民事经济纠纷起诉期限多长  民事经济纠纷起诉期限是三年。提醒您,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事经济纠纷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经济纠纷审理期限是3-6个月。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是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二审程序的审限则一般是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高科技犯罪有哪些特征?

  高科技犯罪,是指以高科学技术成果为手段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侵犯国家、法人或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高科技犯罪作为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进步相伴而生的一种新型犯罪,根源于高新科学技术的产生与发展,并且依赖技术力量的实施。那么对于高科技犯罪有哪些特征呢?  高科技犯罪既包括利用高科技产品作为实施犯罪活动或逃避打击的工具,也包括使用高科技成果实施策划犯罪的方式、方法和反侦查的手段。在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尽管较之国外的高科技犯罪,我国的高科技犯罪水平尚处于较低的层次,但是一些高科技犯罪在我国已有雏形,有的科技犯罪的水平已相当高超。    高科技犯罪的特征:  (一) 犯罪领域的特定性  任何类型的犯罪之所以能独成体系,首先是它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定性。高科技犯罪不管是采用哪种形式,其行为都具有与高科技领域相关这一特殊规律。例如信用证信用卡犯罪中的伪造骗财行为,或者窃取他人信用卡内资产的行为都需要具有这方面的技术知识; 运用化工原料麻黄碱、茶碱、咖啡因制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则需要掌握化学合成技术。在计算机网络犯罪中这一特点表现得更加突出,无论是行为人运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异地商业欺诈、跨境赌博、洗钱等传统犯罪,或者是针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实施的黑客入侵、病毒传播、窃取资料等犯罪都没有超出高科技这一特定领域。  (二) 犯罪主体的知识性  从一般的逻辑规律来看,高科技领域是一个知识密集的行业,实施相关犯罪的人必须是该领域的行家里手,特别发生在一些尚属于新开发领域的犯罪更是如此。例如发生在墨西哥的一起谋杀亲夫案,就是妻子用核物理实验室获取的放射性物质实施的。然而,在一些发展迅速而又普及较快的科技领域,经短期学习也可以掌握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犯罪主体正趋向于大众化。如网络犯罪产生之初只是少数人的专利,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越来越多的公众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与互联网,许多网络犯罪则是由那些只有普通技术知识并在自家上网的人所实施。但是,这与网络犯罪主体的知识性特征并不矛盾。  (三) 犯罪动机的复杂性  从刑法学的角度来看,直接故意犯罪都有主观动机和犯罪目的。高科技犯罪一般是处于故意的心理状态,有明确的犯罪动机与直接追求的犯罪目的。就现实情况来看,实施高科技犯罪的动机多数是获取经济利益,以满足自己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欲和享受欲。但是,财富占有欲并不是高科技犯罪的全部追求,还有一些特殊的犯罪动机存在。如将自己编制的病毒程序通过互联网扩散,以破坏他人计算机的功能; 运用窃录手段获取守法公民的隐私资料予以张扬,除了行为人为显示才华恶作剧外,还存在用此种手段对社会或他人发泄不满的动机。此外,某些罪行还具有强烈的政治目的,如对我国和平发展心怀不满的境外敌对势力,他们或者租用卫星等信息传输系统来散布反华言论,或者利用国际互联网对我国的国家和政府进行攻击和诽谤,其动机的政治性相当明显。  (四)犯罪手段的智能性  犯罪手段的智能性是犯罪主体知识性的延伸,因为高科技犯罪本身就是现代化过程的衍生物,行为人只有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才能实施相关的犯罪。在目前十分流行的网上交易活动中,一些人靠智慧进行欺诈犯罪的例子时有发生,①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储户的账号和密码,或运用智能方法破解储户信用卡密码而占有他人财产的实例屡见报端,说明此类犯罪的智能性特点已相当突出。正如有学者所言,单以对于安全系统的破坏而言,犯罪行为人至少必须与安全系统的设计人具有同等的智力才能作到。②统计显示,相当大一部分实施高科技犯罪的人,是从事于高科技产业的顶级人才。  (五) 犯罪行为的隐蔽性  高科技犯罪的隐蔽性比一般犯罪表现得更为充分。一是犯罪对象的隐蔽性。当今世界最尖端的科学技术大多是先适用于国防领域,即使是使用于民间的技术,拥有者为打压竞争对手也会将核心技术秘而不宣,没有高超的技能很难对其下手。二是犯罪时间的隐蔽性。高科技犯罪从准备到实行也许要经过很长时间,而一旦实施则可以在瞬间完成,并且不留任何踪迹。即使日后罪行败露也已时过境迁,要确定发案时间存在很大难度。三是犯罪地点的隐蔽性。在信息社会里出现了多种信息手段和多专业共用的信息技术,行为人可以在遥远的异国他乡,或者隐蔽在秘密的地方,向目标发出遥控指令,用飞行物撞向航天飞机,让正常运行中的卫星爆炸,把计算机中的数据篡改或者销掉,要确定具体的犯罪地点极为困难。四是犯罪方法的隐蔽性。高科技犯罪一般没有特定的犯罪表征,不法分子用制药作掩护合成冰毒,以定,在实验室里克隆人,如果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检测设备,很难判断其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五是犯罪后果的隐蔽性此类犯罪的直接危害后果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实施时与结果时之间存在一定时间差,甚至需数月或数年罪行才会暴露出来。  (六) 犯罪危害的广泛性  高科技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传统犯罪所无法比拟的,它对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严峻挑战。尤其是处理国家政治、军事、经济机密的科技设备一旦遭到侵犯或破坏,可能给国家安全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就信用证信用卡诈骗犯罪来看,在给受害公司、金融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其商业信誉和业务发展都会受到消极影响。  高科技犯罪并不是刑法典列举的具体罪名或一类罪名,而是与暴力犯罪、青少年犯罪、侵财型犯罪一样,根据犯罪学研究的需要所进行的归类方式。众所周知,刑法学是以具有静态性质的刑事法律为依据展开系统研究的规范学; 而犯罪学则是一门事实学,是以客观存在的动态社会危害为研究对象的独立学科,不管这种事实是否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和应受处罚。

非法集资过了报案时间怎么办

  非法集资过了报案时间当事人仍可继续报案,但公安机关会依据法律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会决定不起诉,法院会终止审理。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高于二十万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个人集资诈骗十万元以上,构成集资诈骗罪。    一、非法集资过了报案时间怎么办  非法集资过了报案时间仍可继续报案,但公安机关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非法集资罪的认定  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高于二十万元等情形的,可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个人集资诈骗十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集资诈骗五十万元以上的,可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集资诈骗罪。  三、非法集资罪判刑多少年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提醒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成年小孩偷东西该怎么办

  未成年小孩偷东西的处理是犯盗窃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并由家长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刑事案如果不起诉的,是不会留有案底的。    一、未成年小孩偷东西该怎么办  未成年小孩偷东西处理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盗窃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3.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从宽】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有: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对自身家人及被害人家人的危害等。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未成年刑事案如果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提醒你,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不会有案底的。  不过,关于犯罪的记录,在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中是可以查询的,不能消除。但是,这种记录只供司法机关调取,其他个人或者单位都不能调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找法网提醒您,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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