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山律师,前优秀刑事法官,现优秀刑事律师,供职于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孙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只办理刑事案件,至今已审理、辩护全国各类刑事案件200余宗,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及各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案,屡获当事人高度评价: 在审结陈某某水车致死人命一案后,家属给其送来了写有“某市第一案,金牌法律人”的锦旗; 在辩护苏某销售假药一案时,苏某称其为“正直正派好律师”,逢年过节经常邮寄感谢信表达对孙律师的感恩; 在辩护罗某某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这一生能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对我们的好……”; 在辩护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十年法磨剑,寒光锋芒现,大道心中存,只为正清源,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能遇到您是我的运气……”; 在辩护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家属称:“孙律师,您是一位优秀、卓越、非凡、正义的好律师!”; 在辩护郭某非法经营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一条微信说:“孙律师,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顺应环境,坚守内心,响应内心的呼唤,让我想到了您……”; ……。 孙金山律师一直秉持“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的理念,力争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精品,让委托人发自内心的肯定与感恩。 孙金山律师曾办理的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1、 郑某某3亿元合同诈骗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2、 蔡某某1亿元合同诈骗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 3、 赵某某1200万元合同诈骗案——上海市二中院二审; 4、 刘某某制造毒品案——【公安部督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5、 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上海高院二审; 6、 卢某某贩卖毒品案——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 7、 丹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涉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8、 闫某某75人电信诈骗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9、 苏某销售假药案——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一审、金华市中院二审; 10、 郭某非法经营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 11、 宫某某非法经营、逃税案——最高法、最高检申诉; 12、 温某某网络技术盗窃第三方支付公司案——上海一中院一审; ……。 孙金山律师认为,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终生致力于敬业修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是根,“才”是叶。有德无才不可怕,只要持续“修炼”,终将枝繁叶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全国办案,每年受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8宗,以确保案件质量。 联系方式:13305336984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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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一般情况下需要法院的判决书和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生效证明,到判决书上指定的地方申请强制执行。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有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如下: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强制执行常见手段 提醒您,强制执行的常见手段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三、强制执行收费标准? 强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恢复执行材料包括申请恢复执行书,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 一、恢复执行材料包括什么 恢复执行材料包括: 1.申请恢复执行书。当事人基本信息完整、执行请求明确、具体。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正确。(对被执行人信息尽量提供)。 2.申请恢复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单位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且应加盖该单位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且该自然人应签字确认;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应注明身份证号码)原件。 3.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文书。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债权凭证。中止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未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 5.继承或承受权利证明。证明必须经过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或者经公证机关公证。 6.证明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由消除的材料。 二、强制执行要多久 提醒您,强制执行要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还需要交费用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还需要交费用,由被执行一方交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百万元至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的条件有六点,即已取得法院判决书,且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书的约定履行,对方拒绝履行的,即在法定期限内可以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等。 一、强制执行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院申请书怎么写 强制执行法院申请书的书写如下: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 3.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4.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三、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强制执行的申请方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手段包括查询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 一、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是什么 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当事人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则应当递交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手段有哪些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有下列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大致如下: 1.审查立案。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法院的终结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一般法院收到申请书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一、法院终结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的终结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4.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提醒,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民事执行工作的目标,我们有必要对那些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 三、法院终结执行后什么时候可以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民事执行工作的目标,我们有必要对那些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资料主要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等。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间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一、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以下资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找法网提醒,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三、法院强制执行要收费吗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要收费的。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法院执行书下来6月内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则会适当延长。法院强制执行了还是没有拿到钱的解决方式是可以由法院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 一、法院执行书下来多久执行 法院执行书下来6月内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应该在出判决结果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执行。一般案件应该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执行。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延期,那么要事先通过申报核实审查。如果被执行人有出现在执行期间内冻结转移资金,那么应当立即支持并给予惩罚。 二、法院强制执行了还是没有拿到钱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了还是没有拿到钱的解决方式是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法院执行费谁承担 提醒,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以下情形例外: 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判决书原件,并且还需要携带判决生效证明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是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 一、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判决书原件吗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要判决书原件的,且申请执行时还需要携带判决生效证明。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 提醒您,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强制执行要请律师吗 强制执行不一定要请律师,根据申请人的意愿而定。如果是全权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本人是不需要去法院的。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聘请律师有以下的作用: 1.帮助当事人选择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情况紧急时要帮助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 2.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执行或者申请参与分配。 3.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不力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